便 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工生
日 期: 112年4月18日
副本抄送:
發 文 者:行政副校長室 吳雅惠校聘組員/分機8021
主 旨: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防疫政策,調整本校防疫指引,4月18日起開始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14日臺教高(三)字第1122201024號函辦理。
二、本次防疫指引調整說明如下列點(詳如附件一紅字顯示處):
(一)集會活動項目
(二)體育場館項目
(三)學生宿舍項目
三、配合疫情措施調整,後續若有相關症狀,可至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領取快篩試劑,領取規則及表單如附件二。
四、本案另張貼於本校防疫專區,惠請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