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生
日 期: 109年9月11日
副本抄送:人文社會學院、法學院、管理學院、理學院、工學院、通識教育中心
發 文 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
主旨:新學期校園防疫工作執行事項於9月14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30773號函暨本校109年9月10日第16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109-1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執行事項如附件一,務請參閱。
三、各教學單位自開學日起14天設置體溫量測站如附件二,請各院系所單位協助公告週知。
四、本案聯絡人:吳雅惠校聘組員 分機8021、(07)591-9019。
感謝大家的配合,防疫期間,不便之處,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