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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起校園防疫措施,請依規定辦理。

便 函

:本校教職員工生

    : 112523

副本抄送:

:行政副校長室 吳雅惠校聘組員/分機8021

    :因應教育部發布之防疫指引,調整本校防疫政策,524日起開始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依教育部112519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1474號函辦理。

二、本次防疫指引調整說明如下列點(詳如附件一紅字顯示處):

  (一)課程教學

  (二)集會活動

  (三)圖資館

  (四)體育場館

  (五)學生宿舍

三、配合疫情措施調整,後續若有相關症狀,可至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領取快篩試劑,領取規則及表單如附件二。

四、本案另張貼於本校防疫專區,惠請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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