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增大專校院公費快篩試劑發放原則,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便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
日 期: 111年8月4日
副本抄送:
發 文 者:行政副校長室 吳雅惠校聘組員
主 旨:教育部新增大專校院公費快篩試劑發放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19日臺教技通字第1112302248號函暨行副室111年7月20日1110007695號簽文辦理。
二、旨揭一案,新增教職員工因公務或於辦理暑期活動及課程期間,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依本校現有數量,擬由學校提供每次1人快篩試劑。
三、敬請各單位若因上開因素需領取快篩試劑者,由個案系所、單位提出申請,可至各學院辦公室或學務處衛保組領取。(本案為管控物資,請勿重複領取,若經發現重複領取者,將取消領用資格。)
四、本案另張貼於本校防疫專區,惠請公告週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