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函】為利學校即時因應疫情處理,包括停止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由學校督導辦理即可實施
主旨:為利學校即時因應疫情處理,重申學校規劃進行授課防疫演練,包括停止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由學校督導辦理即可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09年4月6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50843號函(諒達)續辦。
二、依本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及4月6日通函所訂之「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規定,學校要啟動停課,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指揮中心指示辦理;但如係規劃授課方式調整,包括停止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則由學校督導辦理,即可實施,無須報送本部同意,以即時因應疫情處理。
三、另依前開注意事項,學校可視實施情形、校園狀況及師生需求,持續評估是否擴大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的範圍。學校亦可彈性進行全校或全院或全系(所)之授課防疫演練,每次以至多一週為原則,並可依防疫需要,再次實施授課防疫演練,不限一次。前述作為由學校督導辦理,即可實施,並同步通報本部即可。
四、學校實施防疫演練時,仍應確實檢視是否納入前開注意事項的辦理原則,尤其務必要落實監督學生自主健康管理,並避免旅遊聚會等活動。
五、學校對因應疫情進行授課方式調整有任何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高教司:溫雅嵐專員02-7736-5901(公立大學)、林承臻科員02-7736-5991(私立大學)。
(二)技職司:高秋香專員02-7736-5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