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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期間敬請本校教職員生協助辦理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便  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生

日      期:109年3月30日

副本抄送:

發 文 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

主      旨: 連假期間敬請本校教職員生協助辦理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7日通報辦理。

二、    為避免假期間造成防疫破口,參照教育部通報,敬請本校教職員生於連假期間應遵照下列事項辦理:

(一)  假期間若有身體不適甚或確診情形,應及時向本校防疫專線回報,(非上班時間校安中心:(07)591-7885)

(二)  除經專案許可外,假期期間不得出國,並盡量減少出入人潮聚集場所;另為利後續可能之疫調所需,請開啟手機定位功能,並盡可能紀錄放假期間活動足跡日誌。

(三)  在連續假期期間,參加集會活動前須審慎評估,應對與會者資訊、活動場所條件等可能風險程度有充分了解,請盡量避免出入人群聚集場所,或俟疫情結束再參加。

(四)  應儘量避免接觸近日自國外返台之親友,尤其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親友。

(五)  假期結束前,學校將持續進行全校性消毒清潔,尤其教室、宿舍、餐廳、圖書館、廁所、實驗室等人潮較多之場所;假期期間,將減少校外人員進出校園,以避免感染源進入學校。

三、    敬請各單位轉知所屬人員悉知。

四、    本案聯絡窗口:行政副校長室 吳雅惠、分機8021。

謝謝大家配合,防疫期間,不便之處,尚請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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