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生
日 期:109年6月9日
副本抄送:
發 文 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
主 旨:因應夏季氣候暨防疫新生活運動,進入教室等空間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請配戴口罩,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6月7日擴大鬆綁生活防疫規範。
二、因應夏季氣候,教室使用空調可關閉窗戶,並配合防疫應配戴口罩,原則如下:
(一)如果教室空間足夠,針對未戴者可區隔出足夠社交距離(人與人距離1.5m以上),則教師可允許該生在維持足夠社交距離後繼續上課。
(二)如果教室無法提供足夠社交距離所需空間,老師應請未戴者回去戴口罩後,回來繼續上課。因而延誤上課者,原則上,不列入曠課紀錄。
(三)前述原則適用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例:社團活動等)。
三、本案聯絡人:吳雅惠校聘組員 分機8021、(07)591-9019
感謝大家的配合,防疫期間,不便之處,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