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趨緩,校內社團活動等開放措施與規範準則,請依規定辦理。

便  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生

日    期: 109年5月12日

副本抄送:

發 文 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

主    旨:因應疫情趨緩,校內社團活動等開放措施與規範準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根據109年5月8日第9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會議紀錄奉核辦理。

二、本校運動場館因應疫情開放借用情形(詳如附件1),實施日期為109年5月11日。

三、學生非運動類社團活動申請應填附「學生社團活動檢核表申請表」(參閱如附件2),經學務處審核過後方可向總務處借用活動空間。

四、教職員社團運動類依運動場館規範借用,非運動類活動請自主管理(量體溫、噴酒精、保持社交距離)

五、本校如有一個確診個案發生,本校室內外場館立即停止借用,直到個案狀況解除再重新開放。

六、更多防疫訊息,依本校防疫專區公告(https://covid-19.nuk.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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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吳雅惠校聘組員 分機8021、(07)591 9019